作者:刘如,黄安民,王晨,吕斌
单位:中国林科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基金项目:“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木材工业节能降耗与生产安全控制技术”课题“木质家居材料健康安全性能检测与评价技术研究”(2016YFD0600706)。
导 读
随着定制家具的理念愈发普遍,其气味的问题也越来越重视。文中对木质家具气味的研究进展进行了概述,包括气味来源、影响因素、检测方法和控制技术等,并提出了未来气味研究方向的建议。
通常木质材料会散发气味,特别是定制家具,由于使用了大量的木质材料,且具有不可移动特点,气味问题更加严重。据笔者市场调查,近年来因为气味问题而遭到客户投诉的定制家具企业比例高达1%。尽管气味的感受程度因人而异,也不是所有的气味对人体有害,但一些不良气味会使人不愉悦,甚至引发感观不适,以及其他一些严重症状。解决木质家具材料气味问题,对改善室内环境有积极作用。
鉴于此,笔者从木质家具材料的气味来源、影响因素、检测方法以及控制技术等方面进行分析,为正确引导消费者认识家具的气味问题、以及构建健康安全的室内环境提供依据。
1 气味的来源及影响因素
1.1 气味的来源
木质家具包括实木家具与板式家具,几乎都会产生气味。气味来源包括:木材本身、表面涂料、胶黏剂、装饰材料、封边条、添加剂以及包装材料等,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如醇、醛、酮、酯、醚、芳香烃、萜烯以及胺等物质。
1)木材本身;2)表面涂饰材料;3)胶黏剂;4)贴面装饰材料;5)封边条;6)添加剂;7)包装材料;8)其他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家具中还会使用其他辅助材料。
1.2 气味的影响因素
木质家具材料的气味除了与木材树种和板材结构等自身性能有关,还受温度、相对湿度、空气流速、光照和储存环境等因素的影响。
1)树种;2)板材结构;3)温度;4)相对湿度;5)空气流速;6)光照;7)储存环境;
2 气味的检测方法及控制技术
2.1 气味检测方法分类
目前,有关气味的检测方法主要包括主观评价法与客观评价法两种,此两种方法虽然均可以用来评判木质材料的气味,但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1)主观评价法
即嗅觉法,是当前国内外比较公认的气味检测方法。
嗅觉法能够较快对样品的气味进行识别,但是对检验人员的专业技能要求较高。检验人员对气味种类的正确理解、熟悉程度以及个体因素对检验结果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应经过系统的训练和考核,不能有嗅觉缺陷,不能是吸烟爱好者及重香味化妆品使用者等,还应定期对试验人员的嗅觉进行比对。
2)客观评价法
是通过科学仪器对产生气味的VOC 气体进行定性、定量分析。目前可用于VOC 气体气味的客观评价法包括:顶空-气相色谱-质谱联用法和电子鼻技术。
客观评价法对VOC 气体的识别和判断比较精准,但对某些气味以及多种气体综合作用产生的气味,识别效果较差。同时,有研究发现,气相色谱-质谱中VOC 浓度高的时候,并不是气味最浓烈的时候。此外,客观评价法并不能区别木质材料气味为“良性”或“恶性”。
2.2 国外相关组织的评测程序
目前国外已有相关组织机构对家具木制品的VOC 释放及其气味进行评测,主要包括德国建筑产品健康评价委员会AgBB、芬兰室内空气质量与气候学会FiSIAQ、丹麦房屋和城市工作部ICL 以及国际环境组织Natureplus。
2.3 气味的控制技术
基于木质家具材料气味的来源与影响因素,笔者认为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气味控制。
1)对木质材料气味的来源把控。
2)人造板生产过程控制。
3)延长半成品及成品的气味释放时间。
4)产品使用过程环境控制。
5)开发其他气味控制技术。
结 语
尽管国内外研究者已经开始对木质材料的气味进行研究,但还存在一些不足:
1)木质材料的气味来源与机理尚未完全明确,与其VOC 气体的关系(浓度、相互作用等)还未确定;2)对木质材料的气味评价,仍主要单一采用主观评价法;3)控制技术多集中于企业环境控制,气味控制技术有待突破;4)国内尚无木质家具材料气味的检测标准。
未来还需进一步深入气味机理、评价方法以及控制技术的研究,除了主观评价法快速评判木质材料的气味等级,还可以辅助仪器分析方法定性、定量进行最终判定,以更全面地掌握气味;完善木质家具材料的控制技术,加快相关标准的制定,以提升产品的环保品质,促进室内环境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