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继日本制定《合法木材法案》(全称为《促进合法木材等的流通与利用法律》)并谋求将非法采伐的木材和木制品拒之门外之后,韩国也修订了《木材可持续利用法》实施细则,引入木材合法性确认机制,并借鉴欧盟、美国、澳大利亚和印度尼西亚等国的相关法律,制定了非法采伐对策。至此,韩国成为全球木材贸易法律制度更加完善的国家之一。
韩国于2017年3月21日开始对《木材可持续利用法》进行修订,并于2018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木材可持续利用法》规定,韩国原木、锯材、集成材、胶合板和木质颗粒的进口商在进口这些产品时应向韩国山林厅提交进口申报单和相关资料文件,且必须是通过检验机构对合法性进行的认定。进口木材需具备以下证明文件才能被认为是合法的:1)根据原产国法规发放的采伐许可证;2)国际通用的合法采伐木材和木材产品的认证证书;3)根据两国间协议互认的文件;4)其他韩国山林厅认可的合法性证明文件。对于不具备以上4项要求、未能核实木材合法性的木材和木材产品,将令其停售、退回或销毁。木材检验机构应是韩国林业振兴机构和山林厅指定的官方机构或研究单位。
韩国对进口木材合法性的规定十分接近日本制定的《合法木材法案》。从日本对韩国出口角度来看,FSC、PEFC作为国际公认的合法性认证体系,以及与PEFC互认的SGEC(日本绿色循环认证)体系,其森林认证证书均被视为可满足韩国木材合法性最新要求的证书,因而持有此类证明文件的日本出口木材容易得到韩国方面的认可。
2017年,日本出口到韩国的原木约为13万m3,锯材约为9 000 m3,均为FSC、PEFC和SGEC认证木材且符合出口要求。因此,日本不但不会受到韩国制定的非法采伐强化对策的影响,反而今后会因日、韩两国木材合法性认证制度的相似而有利于日本木材向韩国的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