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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关于开展中国木业校企合作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1 16:48:15    作者:板材分会秘书处    浏览次数:3589
导读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文件中木协字〔2020〕35号关于开展中国木业校企合作的通知各会员及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木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相关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搭建高校与企业在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

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文件

中木协字〔2020〕35号

关于开展中国木业校企合作的通知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木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相关科研院所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搭建高校与企业在科研成果转化、人才培养、课题研究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平台,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决定开展中国木业校企合作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工作目的

(一)以企业生产需求为导向,以高校雄厚的理论研究和试验条件为基础,促进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工作;

(二)加强科研成果转化,打通木业行业产、学、研、用产业链;

(三)促进高校毕业生对口就业,建立企业委托培养和理论培训机制,解决企业招聘和培养高素质管理人才难题;

(四)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业内与国际组织、境外企业开展技术交流、项目合作,提升业内企业科研和生产技术水平及国际影响力;

(五)举办校企合作论坛,建立木业成果及专家库,建立人才交流渠道。

工作方案

走进高校

1.组织企业到高校招聘或开展委培;

2.举办行业研讨会,推动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

3.为企业管理层到高校学习深造创造条件。

走进企业

1.组织高校师生到企业进行调研,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用工及人才需求状况;

2.研讨人才培养模式、产品标准、技术开发、建立实习就业基地等校企深度合作事宜;

3.安排高校师生到相关企业进行实操培训。

参与条件

(一)在我国有关部门注册,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原则上要求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常务理事以上单位参与;

(二)自愿申请,承认并遵守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章程;

(三)有校企合作和产教融合的意愿,或已经与相关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的高校或企业。

申请流程

(一)向协会提出申请,并提交《中国木业行业校企合作申请表》;

(二)企业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以及入会相关材料到指定邮箱,秘书处按照《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章程》进行资格审核;

(三)秘书处向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单位颁发中国木业行业校企合作证书。

*具体工作由中国木材与木制品流通协会秘书处组织实施。

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伟  苏桐

电话:010-68656710,68656098

邮箱:tong.su@cnwood.org


 
(文/板材分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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